福建省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實施辦法(試行)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高校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閩政〔2012〕47號),全面推進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特提出以下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實行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完善學校自主用人、教師自主擇崗、政府依法監督的高校用人制度,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設置管理制度相結合、相配套,實行評聘合一。
2.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3.堅持專家評價、業內評價、分類評價、綜合評價相結合,重師德、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
4.堅持以人為本和公開、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教師等各類人員平等參與競爭的機會和相應權益。
5.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切實維護學校安定和教師隊伍穩定。
二、實施范圍與對象
全省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中,教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員(簡稱“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
三、高等學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
(一)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教書育人。對思想政治表現差、違背教師職業道德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教師等人員,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學校不得聘任其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不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員)。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3.具備本學科較系統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以及履行相應職務崗位職責的教育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實驗技術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
4.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等任務,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教授、副教授原則上每年應系統承擔一門及以上本、??粕A課或專業課(含專業基礎課)。
5. 學歷、學位、任職年限、外語能力、繼續教育等條件要求,按照《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試行條例》、《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實驗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 高級職務人員除應當具備以上基本任職條件外,還應具有本學科系統而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較強的科研能力,論文或者著作達到較高水平或者有較顯著的教學、科學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學改革、學科發展創新、社會服務等方面作出較大成績。
(二)高等學校應根據所承擔的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工作任務、加強教師等隊伍建設需要,以及不同類型教師等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特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教師、自然科學研究、實驗技術和社會科學研究(教育管理)等專業技術崗位的具體聘任條件。學校還可對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基礎課、公共課、術科教師專門制定符合崗位特點的聘任條件。
(三)非高等學校教學人員應聘相應教師職務崗位,須經過一年以上高等學校教學實踐后,按擬聘職務的任職條件和程序實施聘任。醫學院校附屬醫院及設有臨床教研室的教學醫院,在臨床教學崗位的高級衛生技術人員,符合相應教師職務任職條件,且承擔臨床教學工作1年以上,可聘任相應教師職務。
(四)在教育教學改革、技術創新和創造、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以及在產學研合作等社會服務工作中成果特別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特別顯著的教師等人員,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聘任相應的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各高等學校應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聘任組織及職責
高校自行組建聘任組織,在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基本任職條件的基礎上,自主設定聘任條件,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自主聘任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
(一) 聘任委員會
學校聘任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學術委員會負責人、人事、教學、科研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以及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聘委會人數應為奇數。聘委會主任一般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由學校經過民主程序產生。
學校聘委會負責學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決定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人選,研究處理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中的有關重要問題。
學校聘委會一屆任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任期屆滿,根據具體情況組成新一屆聘任委員會。
(二)學科評議組
校學科評議組原則上應參照國務院學術委員會和教育部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一級學科組建;也可以根據學科發展需要,經專家論證后組建涵蓋若干相關學科專業的評議組。
校學科評議組由本學科領域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職務和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高級職務評議組成員不少于7人,其中具有高等學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的不少于二分之一。評議正高級職務的由本專業具有正高級職務的在職人員組成;評議副高級職務的由本專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務的在職人員組成,其中正高級職務專家不少于二分之一;評議中級職務的由本專業具有高、中級職務的在職人員組成,其中高級職務專家不少于二分之一。
校學科評議組應由校內外專家擔任。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高級職務學科評議組校外專家聘請比例由學校自行確定,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高級職務學科評議組校外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他學科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校學科評議組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學術水平和技術能力進行評議,并提出具體的推薦意見或建議。校學科評議組原則上當年度有效,任期屆滿,須更換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員組成新一屆學科評議組。
學??筛鶕枰孕薪M建院(系)學科評議組。
(三)院(系)考核推薦組
院(系)考核推薦組由各院(系)主要負責人、專家及教師
代表組成。主要負責對本院(系)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向校學科評議組和學校聘委會推薦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擬聘人選。學院(系)考核推薦組的具體職責及權限由學校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校聘委會、校學科評議組、院(系)考核推薦組成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較高的學術技術水平和較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校聘委會、校學科評議組、院(系)考核推薦組在聘任、評議、考核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時,應實行回避。
五、聘任基本程序
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按以下基本程序進行:
(一)高校根據學校崗位設置情況和教師隊伍實際,制定并公布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方案。
(二)公布擬聘崗位信息。包括職務崗位、職務崗位任職條件、職務崗位職責等信息。
(三)受理應聘人員申請。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學歷、資歷、業績、學術成果與科研成果等材料。晉升職務人員的學術成果與科研成果應是其擔任現職務后取得的。
(四)學院(系)考核推薦。院(系)考核推薦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業績和成果進行考核,并按空缺崗位一定比例向校學科評議組提交推薦人選。
(五)科研成果鑒定。應聘高級職務的人員,其科研成果需經2位以上校外同行專家鑒定(其中應聘正高級職務人員的科研成果應經1位省外同行專家鑒定);由學校統一組織送審,實行匿名鑒定。
(六)學科評議推薦。校學科評議組對院(系)考核推薦組推薦的應聘人員評議,并將考核評議意見提交學校聘委會。校學科評議組須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員參加評議,應聘人員獲得校學科評議組到會成員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票,即為通過有效。在通過學科評議的人選中,根據得票數,按擬聘崗位數的一定比例(建議按1:1.2以內)向學校聘委會推薦。
(七)聘委會綜合考評意見,提出擬聘人選。學校聘委會須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員出席會議,應聘人員必須獲得學校聘委會到會委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聘委會根據公布的崗位數和得票數,確定擬聘人選。
(八)公示擬聘人選,公示期不少于7天。
(九)校(院)長或校(院)長書面授權的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頒發聘任證書。
高校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由院(系)考核推薦組綜合考察、學校聘委會研究評議后直接聘任。
六、聘任管理及工資待遇
(一)高校聘任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應當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任合同。
(二)高校應建立健全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制度,實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對其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己私Y果作為續聘、低聘、解聘或晉升的依據。
(三)當年度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辦理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手續的教師等人員,不接受應聘高一級職務申請。對接近退休年齡的人員,應嚴格按學校聘任條件進行聘任,不得降低標準。
(四)對不能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未完成學校額定的基本工作任務,或未達到規定的工作要求的教師等人員,學校不得續聘或聘其擔任高一級職務。
(五)高校建立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注重實績、注重貢獻、向重點崗位和教學一線教師傾斜的分配機制。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聘期內按所聘專業技術崗位確定工資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政府人事部門、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的指導,抓好聘任制工作的宏觀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高校黨政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改革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改革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二)精心組織。高校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教師等各類人員的意見和建議,根據本校辦學水平和隊伍建設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報省教育、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后實施。高校教師等職務聘任工作應常態化,一般每年開展一次。
(三)強化監督。高校要規范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程序,
嚴格公示制度,完善備案制度;要做好聘任事務公開工作,凡應公開的事項和程序都要公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聘任工作全程監督;要加強聘任工作紀律教育,各級聘任組織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對應聘人員做出客觀、準確的評價。對在評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干擾聘任工作的人員,取消其有關工作資格,情形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四)積極穩妥。在推進高校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工作中,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要充分認識聘任制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妥善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工作。要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工會、教代會等的作用,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引導教師等各類人員支持并積極參與改革,營造和諧氛圍,維護教師隊伍穩定。